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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2024-06-11 中国发展网1810
核心提示:广东省江门市正式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下称《方案》),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广东省江门市正式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下称《方案》),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方案》提出,到2026年,江门市力争累计开展6个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其中新增项目不少于2个,通过评估不少于1个;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至少新增3家、10家、25家,培育头部龙头企业一批,其中超20亿元产值企业1家以上;争创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以上、省标杆家庭农场50家以上,新增培育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50家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共100家以上。

经营规模适度、管理水平高、发展效益好、服务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各地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重要力量。《方案》提出,重点实施主体梯次培育提升,分产业、分类型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储备库;有序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优一批链主企业,加快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头部企业。

乡村产业发展平台是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舞台。《方案》提出,深化国家级广东丝苗米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农业农村部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持续抓好13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开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入库储备,打造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

《方案》还提出,实施江门市“百员带千社”行动,建立“专职+兼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各县(市、区)培育配备县级辅导员,各镇(街)分别配备2名辅导员。通过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供给和示范引导,将有效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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