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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动两岸农业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2024-06-07 厦门日报1950
核心提示:厦门日报讯(记者 蔡绵绵)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厦门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厦门日报讯(记者 蔡绵绵)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厦门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执法检查组前往厦门果树优新品种种质园和厦门百利控股有限公司,重点了解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规划建设情况、对台交流合作及台资企业入驻园区等情况。厦门果树优新品种种质园目前已招商引入5家台湾企业入驻,同时也是全市龙眼等果树优新品种引种、推广示范点,力争打造厦门龙眼创新基地和集科研、培训、文旅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百果园。厦门百利是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和市现代农业领军企业,积极对台开展新品种研发引进与推广、蔬菜工厂化育苗销售、农机农技推广等合作,年产值超2亿元。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市、区政府在贯彻落实《条例》上取得的积极成效,认为政府高度重视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政策措施制定有力,服务保障持续优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融合示范突出特色,金融支持逐渐强化。数据显示,厦台种子种苗年贸易额约5500万元,以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为核心,成功吸引台资农业企业28家入驻,累计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300多个、台湾先进种植养殖技术50余项。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条例》和惠台政策的宣传力度,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结合厦门农业发展实际以及台农台企反映的共性需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条例》内容;要积极探索高科技农业、种子种苗业、精致农业和休闲农业的现代农业之路,进一步打造产业品牌,促进两岸农作物种苗产业创新提升和融合发展;要用好两岸交流平台载体,深化厦台农业产业对接、经贸合作和人员交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要素提供服务保障,推动两岸农业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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